住建部資質延續政策解讀
2023年10月16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由住建部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屆滿的,需向住建部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其中資質延續申請企業按照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及資質標準有關要求提交申請,對企業注冊人員等內容進行核查,隨后面臨年底到期的建筑業企業也開始了緊張的準備中,結合當前市場情況了解到還是有很多企業對資質延續的政策不是特別的理解,所以今天進行深度解讀和統一回復。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深入推進建筑業“放管服”改革,住建部早在2019年7月25日官網就印發過《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建辦市函〔2019〕438號),其中明確自2019年9月1日起,由住建部負責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延續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因為趕上了兩期資質自動延續統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所以很多企業沒注意住建部這則資質延續的文件,所以造成了很多企業不清楚本次資質延續到底怎么考核和如何準備。
為深入推進建筑領域“放管服”改革,住建部于2018年9月30日官網印發《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簡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材料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市〔2018〕45號,決定進一步簡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材料。其中通知明確規定,企業在申請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資質(含升級、延續、變更)時,不需提供企業資質證書、注冊執業人員身份證明和注冊證書,由住建部四庫一平臺對數據自行核查比對。并明確注明:資質延續等申請不需提供人員社保證明材料。由資質申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人員社保真實性、有效性簽字承諾即可。
為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住建部于2016年10月14日官網印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除各類別最低等級資質外,取消關于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由于今年住建部更新了一則通知(建市規〔2023〕3號文件),恢復了資質申請需滿足注冊建造師人數的要求,所以只有注冊建造師恢復了,其他的則還是按照原簡化標準執行企業申報不需要提供相應資料等材料。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扎實推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切實保證工程質量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規范市場秩序,激發企業活力,住建部2023年9月6日官網印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規〔2023〕3號,其中對資質分立,資質申報注冊人員進行了說明,要求企業資質申請應當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要求的注冊建造師人數等指標要求。其中明確申請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審批的企業資質,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請資質企業的業績應當錄入全國建筑市場平臺,企業業績應當滿足資質標準要求A級工程項目,專業技術人員個人業績應當是滿足資質標準要求A級或B級工程項目。也就是說除了跨部委審核查的資質外,反是由住建部負責審批的業績必須上全國四庫一平臺,而不是企業認為的只有房建及市政資質,其他的也得上。
綜上所述,本次資質延續申請為承諾制,法人承諾簽字即可,住建部按照資質標準只對企業注冊人員數量進行核查外,其他的均不在進行審查。除注冊人員外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等指標均不考核。申請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資質延續,不必提供人員社保證明材料,由資質申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簽字承諾即可。